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29 07:20:07作者:未知

乌鲁木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条件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条件

  (一)准予办理的条件:

  1. 申请人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有缴费记录;

  2. 申请人不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

  (二)不予办理的情形:

  1.申请人已退休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非本市户籍。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转移,其养老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

  (二)电话咨询: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1.天山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2337209

  2.沙依巴克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4533946

  3.高新区(新市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3825514

  4.水磨沟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4643374

  5.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3107675

  6.米东区社会保险分中心:0991-3305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