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指南(申请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29 09:30:09作者:未知

青海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指南(申请对象+补贴标准+申请材料)

  青海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指南

  青海残疾人“两项补贴”:一是生活补贴,二是护理补贴。

  青海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对象:

  1、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对象:具有本省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以及本人无固定经济收入且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2、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对象:具有本省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青海残疾人“两项补贴”补贴标准:

  1、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生活补贴实行分档补贴,其中,一级、二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三级、四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2、残疾人护理补贴: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青海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没有身份证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复印件1份);

  2、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填写的青海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审批表或青海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批表,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需同时填写两个审批表;

  5、申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还需要提供以下三种材料之一:青海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材料、本人无固定经济收入证明。

  青海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地点:

  青海省针对残疾人的“两项补贴”资格审查已实现“跨省通办”,持证残疾人到就近的村(社区)可以申请“两项补贴”。

  青海残疾人“两项补贴”流程:

  1、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为办理申请事宜,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应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提交本人申请、本人户籍、低收入家庭认定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

  2、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依托社会救助、社会服务“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并进行初审。

  3、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县级残联进行相关审核。

  4、审核合格材料转送县级民政部门审定,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审核。

  5、审定合格材料由县级民政部门会同县残联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

本文标签: 残疾人  两项  青海  青海省  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