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区人才公寓申报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29 10:00:17作者:未知

上海金山区人才公寓申报条件

  (一)单位条件

  1.注册并落户在本区、符合金山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实业型企业,以及区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2.用人单位应依法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二)个人条件

  申请人(含其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区无住房且单位无宿舍,近三年内引进的或所在单位是近三年注册落户到金山的,须与用人单位已签订三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

  1.国家级、省部级、市级重点人才计划入围者、金山区优秀人才选拔入围者。

  2.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要科技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每个项目上限5人,重大项目一事一议)。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5.企业内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每个企业上限10人)。

  6.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的高技能人才。

  7.区人才办认定的:(1)柔性引进重点人才;(2)各类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3)其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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