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企业申报办理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流程

更新时间:2022-03-29 11:20:12作者:佚名

太原企业申报办理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流程

  企业申报办理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流程

  (一)单位公示:各参保企业应于每年5月底前、11月底前,对符合国发〔1978〕104号规定申请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职工,由参保企业组织填报填报《职工提前退休申请表》、《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表》,在本企业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公布举报电话受理投诉举报,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二)企业申报:公示期结束后,企业进行汇总填报《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花名表》,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企业人力资源(劳动人事)部门专职人员携带规定资料,按管理权限报人社行政部门审批(核)。

  (三)提前退休确认:省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批(核)确认通过的人员留存备案,审批(核)确认未通过的人员要一次性向参保企业告知其原因。

  (四)人社部门公示:省或市人社部门对企业上报的已公示确认的特殊工种参保人员,通过官网对其相关信息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人社部门通过“12333”及公布的电话受理投诉举报。

  (五)退休审批(核):公示期无异议的,人社部门在《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核)花名表》、《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核)表》加盖印章履行提前退休资格审批手续,并对职工原始档案最先记载的工作时间确认表上加盖“已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印章。

  对群众投诉举报的人员,暂缓上报或审核,进行调查核实。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审批时间为每年六月份和十二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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