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企业“三证合一”登记指南(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更新时间:2022-03-29 11:20:20作者:佚名

沈阳企业“三证合一”登记指南(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沈阳市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和税务登记时,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合一,向企业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不再另行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登记制度。

  注销登记

  对已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按原税务注销登记程序和时限,到税务登记机关先行办理税务注销登记;持国税、地税登记机关出具的税务注销证明材料,按原工商注销登记程序和时限,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再按原组织机构代码注销登记程序和时限,办理组织机构代码注销登记。对未实行“三证合一”的企业,按原注销登记程序和时限办理。

  三证合一办理流程

  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

  对申请人提交的工商登记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以及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和税务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的,按照工商登记审批程序,将核准登记信息、申请信息等扫描上传至综合业务平台,发送质监、国税、地税部门。

  对申请人提交的工商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情形的,以及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税务登记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能当场告知的当场出具书面凭证,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质监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通过综合业务平台收到工商部门发送的核准登记信息,申请材料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质监业务系统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将组织机构代码证号通过综合业务平台发送至工商部门、国税部门、地税部门。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1个工作日内,将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通过综合业务平台发送至工商登记部门。

  国税、地税部门办理税务登记

  通过综合业务平台收到工商部门发送的核准登记信息、申请材料和质监部门发送的组织机构代码后,通过税务登记业务系统办理税务登记。将纳税人识别号通过综合业务平台发送至工商部门。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将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通过综合业务平台发送至工商登记部门。

  工商部门颁发“三证合一”执照

  通过综合业务平台收到质监、国税、地税的受理通过信息后,颁发加载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

设立登记提交的材料

《企业“三证合一”登记补充信息表》,无需加盖公章,由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投资人)签字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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