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9 12:20:07作者:未知
太原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时间:每年6月、12月集中审核,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企业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2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相关事项要求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29号)文件精神,我市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2020年7月1日起我局负责初审后,报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
二、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时间为一年两次,于每年5月20日、11月20日前申报。
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所需表样,可登录山西省人社厅网站进行下载。
四、改制企业的职工办理提前退休公示,已完成改制的企业,由原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未完成改制的企业,由企业或企业改制领导机构负责办理。
五、各企业单位职工提前退休档案连同所需附表由单位或主管部门(含档案归属管理部门)统一报送,档案密封加盖公章,送至人社局行政审批股(市民中心428室),然后由人社局社保股统一报送吕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六、各企业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要认真组织做好职工退休申报、公示等工作,保证退休工作按规定及时办理。
附件:《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企业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