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医保报销对象

更新时间:2022-03-21 12:38:01作者:佚名

南昌医保报销对象

  报销对象:

  南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报销条件

  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

  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

  3、资料完备

  不能报销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

  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

  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

  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

  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

  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

  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

本文标签: 参保  基本医疗保险  情形  身份  南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