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电动摩托车登记上牌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29 17:10:09作者:佚名

三亚电动摩托车登记上牌指南

  三亚“电摩”上牌

  登记注册所需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居民身份证原件(非三亚户籍人员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原件);

  机动车来历证明;

  需提供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等来历证明办理注册登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已联网核查的无需提交);

  《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

  如因工作等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办理,可委托代理人代办电动两轮摩托车、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注册登记,受托人凭委托人(车主)出具的委托书或交管12123平台的网上委托凭证即可办理。

  上牌网点

  以下9个上牌点均可办理“电摩”“电自”“非标电动车”注册登记挂牌业务。

  

  注意事项

  以上9个上牌点无需网上预约,现场排队即可办理。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09:00—12:00 13:00—17:00 法定节假日休息。

  已经办理注册登记的车主尽快前往上牌点领取号牌并按规定安装。

  “电摩”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进行注册登记、已领取号牌未按规定安装)上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第95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将被处以100元罚款的处罚,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车辆。

  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未进行注册登记、已领取号牌未按规定安装)上路行驶,根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相关规定,将被处以30元罚款的处罚。如现场可提供发票、合格证,交警将引导、拖移车辆前往附近上牌点进行注册登记,无法提供车辆来源证明、具有盗抢嫌疑的车辆,交警将一律暂扣车辆处理。

本文标签: 机动车  号牌  注册登记  原件  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