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养老保险转移指南(转入)

更新时间:2022-03-29 21:20:09作者:佚名

乌鲁木齐养老保险转移指南(转入)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入申请

  办理条件:(一)准予办理的条件:

  1. 申请人已在我市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2. 申请人转出险种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二)不予办理的情形:

  1.申请人已退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2.申请人两地参加险种不一致。

  申报流程

  申报材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办理条件:(一)准予办理的条件:

  1. 申请人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有缴费记录;

  2. 申请人不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

  (二)不予办理的情形:

  1.申请人已退休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非本市户籍。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转移,其养老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

  办理流程:(一)办理程序:收件—受理—初审—复核—社保经办机构联办—办结

  申报材料

  1、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3份

  2、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原件3份

  3、代办人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原件3份

  4、代办委托书原件3份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办理条件:(一)准予办理的条件:

  1. 申请人已在我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有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2. 疆外转入申请人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0周岁。

  (二)不予办理的情形:

  1.申请人已退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2.疆外(含兵团)申请人在转出地有补费超3年(含3年)记录无法提供法律文书。

  结果送达:申请人在新疆政务服务或新疆智慧人社APP自行查询

  办理流程

  申报材料

  咨询方式:(一)现场咨询:

  1.天山区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一楼

  2.沙依巴克区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滨河南路120号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沙依巴克区分中心大楼一楼

  3.高新区(新市区)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河南东路791号高新区(新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二楼

  4.水磨沟区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安居北路59号百商锋尚一楼

  5.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三楼

  6.米东区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三道坝南路27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二)电话咨询: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1.天山区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0991-2337209

  2.沙依巴克区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0991-4533946

  3.高新区(新市区)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0991-3825514

  4.水磨沟区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0991-4643374

  5.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0991-3107675

  6.米东区社会保险管理分中心:0991-330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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