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养老保险转移指南(转出)

更新时间:2022-03-29 21:20:13作者:佚名

乌鲁木齐养老保险转移指南(转出)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请

  办理条件:(一)准予办理的条件:

  申请人已在我市暂停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无欠费记录

  (二)不予办理的情形:

  1. 申请人不清缴欠费记录;

  2. 申请人已退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结果送达:申请人在新疆政务服务或新疆智慧人社APP自行查询

  申请流程

  申请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出申请

  办理条件:(一)准予办理的条件:

  1. 申请人已在我市暂停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且无欠费记录;

  2. 申请人在异地参加险种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

  (二)不予办理的情形:

  1. 申请人不清缴欠费记录;

  2. 申请人已退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结果送达:(一)当场送达《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二)邮寄送达《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申请表

  备注:(一)疆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转出为即办件,直接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疆外(含兵团)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转出为联办件;

  (二)疆外(含兵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与《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通过社保经办部门之间邮寄联办。

  申请流程

  申报材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申请

  办理条件:(一)准予办理的条件:

  1. 申请人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有缴费记录;

  2. 申请人不超过60周岁(含60周岁)。

  (二)不予办理的情形:

  1.申请人已退休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非本市户籍。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参保人员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转移,其养老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

  审批结果:出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审批表》

  结果送达:当场送达、邮寄送达

  申请流程

  申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