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工伤认定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29 22:30:06作者:未知

兰州市工伤认定指南

  认定条件

  1、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职工符合以上规定,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认定材料

  1、工伤医疗(康复)待遇申领表;

  2、工伤认定申请书;

  3、工伤认定决定书(确认事故发生时间和申请认定时间间隔是否超出30天,若超出,则只能报销工伤认定时间之后发生的费用);

  4、工伤证(复印件);

  5、工伤鉴定结论通知书(若未鉴定级别则不需要);

  6、兰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专用发票;

  7、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8、出院证;

  9、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病程记载、出院记录;

  10、门诊发票和相对应的病历(对应治疗费发票时间)、处方(对应西药、中成药费发票时间)、检查报告单(对应检查费发票时间)。

  认定地点

  兰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武都路478号

  电话:8487208

  城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75号

  电话:8873996

  

  认定时限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本文标签: 工伤  兰州市  城关  工作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