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30 04:20:08作者:佚名

太原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一)生活补助、租房补贴、学费补贴申请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并参加工作,并入职以下单位、岗位(高校毕业生需在毕业3年内入职):

  (1)太原市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驻并企业)、社会组织和市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2)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含省委党校,下同)、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三类事业单位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岗位(不含参公单位);

  (3)驻并省属民办高校教学、科研一线岗位;

  3.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聘用)合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放宽到1年以上),并在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具有本市户籍(技师、高级技师需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

  自主创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享受同等待遇。

  (二)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申请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2018年1月1日后取得学历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满一年);

  3.能力素质提升期间与太原市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驻并企业)、社会组织和市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4.具有本市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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