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源学生回原籍落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更新时间:2022-03-30 05:00:08作者:未知

武汉生源学生回原籍落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武汉市生源学生回原籍落户

  (一)办理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本市生源就读外地院校毕业或退学回原籍户口在学校集体户的;

  2、本市生源毕业生户口滞留在外地出国人员管理中心回原籍的;

  3、本市生源毕业生户口滞留在外地人才集体户或单位集体户,离职后在本市就业创业回原籍的。

  (二)需提供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警局下载或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本人手写签名);

  2、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学需提供退学证明原件,离职的需提供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

  4、原迁出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或原注销户口记录的《户口簿》原件;

  5、离职后在本市就业的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创业的提供本人为法定代表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合伙人还需提供股份证明材料);

  6、父母《户口簿》或自有产权房屋所有权证。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并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向落户地所在分局户籍窗口申报;

  2、户籍窗口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提交材料齐全的,经核查后,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准予迁入证明》。

  (四)办理期限

  材料准确齐全当场办理。

本文标签: 原件  户口  集体户  原籍  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