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30 12:20:10作者:未知

大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大连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三个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九)大领失业;

  (十)突发事件:

  1、本人或者配偶患有市政府公布列入社会就医救助范围的重大疾病的;

  2、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严重人身伤害的;

  3、因见义勇为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家庭生活难以为继的;

  5、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家庭中子女考取国家、省(自治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和计划部门录取计划内的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大学,无力供其就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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