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0 17:35:58作者:佚名
女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单位正常发放工资,生育津贴发放到单位。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
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职工待遇详情
(一)生育、计划生育医疗费:参保缴费当月即可享受待遇
(二)生育津贴:生育当月生育保险正常缴费且生育前后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可以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计发天数
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20天;
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30天;
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42天;
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98天。
顺产的,128天;难产或剖宫产的,143天。
其中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再增加15天。
(三)一次性营养费:生育当月生育保险正常缴费且生育前后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可以享受一次性营养费;
(四)产前检查医疗费:参保缴费当月即可享受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