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惠锡城和其他保险理赔冲突吗?

更新时间:2022-03-30 17:39:38作者:未知

医惠锡城和其他保险理赔冲突吗?

  “医惠锡城”的保障范围为住院自费医疗费用及特药自费费用,一般不会发生冲突。

  但是也有其他的情况,例如:无锡“医惠锡城”与您所持有的其他保险保障责任重合,并且其他保险已经赔付的,那么医惠锡城会将其他第三方已经赔付的部分进行扣减后按照“医惠锡城”保障计划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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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保险期内,在保额范围内理赔次数没有限制,符合无锡“医惠锡城”保障计划给付标准(如下文)即可。

  无锡“医惠锡城”保障计划给付标准如下:

  “医惠锡城”产品计划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住院自费医疗费用、恶性肿瘤高额自费药品费用、罕见病高额自费药品费用。

  1.住院自费医疗费用保障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所产生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经无锡(含江阴、宜兴)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后,不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自费费用。

  1)对超出免赔额2万元以上的部分,投保生效前无人员赔付比例为60%;投保生效前有12种重特大疾病既往症人员赔付比例为20%。

  2)保障限额100万元。当累计赔付金额达到100万元时,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2.恶性肿瘤高额自费药品费用保障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无锡市(含江阴、宜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定专科医生诊断患有《医惠锡城恶性肿瘤高额自费药品目录》内特定恶性肿瘤并开具处方,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指定药店购买符合《医惠锡城恶性肿瘤高额自费药品目录》支付范围内必需且合理的该特定药品费用。

  1)保险公司对超出免赔额2万元以上的部分,投保生效前无恶性肿瘤既往症人员赔付比例为70%;投保生效前有恶性肿瘤既往症人员赔付比例为10%。

  2)保障限额100万元。当累计赔付金额达到100万元时,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3.罕见病高额自费药品费用保障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经无锡市(含江阴、宜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定专科医生诊断患有《医惠锡城罕见病高额自费药品目录》内特定罕见病,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指定药店购买符合《医惠锡城罕见病高额自费药品目录》支付范围内必需且合理的该特定药品费用。

  1)保险公司对超出免赔额2万元以上的部分,投保生效前无人员赔付比例为50%,投保生效前有8种罕见病既往症人员赔付比例为10%。

  2)保障限额80万元。当累计赔付金额达到80万元时,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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