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职工医保关系转入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30 17:46:31作者:佚名

江阴职工医保关系转入指南

  江阴职工医保关系转入指南

  一、受理条件:

  1.在我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社会保险账户的;

  2. 属外地户籍,且属于临时账户的,不能办理转移;

  3. 在原参保地曽补缴社保超过(包含)3年的,不能办理转移(属劳动监察、或劳动仲裁、法院判决补缴的不受本条制约,需携带原有效法律文书进行办理)。

  二、申请材料:

  1.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收原件(1份)。

  三、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江阴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提出申请;

  2.对符合条件的,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收取材料,记录申请人联系方式,转交后台进行转移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当场告知申请人有关情况;

  3. 转移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告知申请人。

  四、办结时限: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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