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指南

更新时间:2022-03-30 17:51:35作者:未知

无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指南

  法定时限:

  1、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并审核通过的,从受理申请到通过部转移系统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2个工作日内办结。

  2、转入地经办机构通过部转移系统接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准确无误的,同时符合转入的,从接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到向部转移系统发送确认指令:4个工作日内办结。

  3、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转出地经办机构汇出的转移基金且准确无误的,从收到转移基金到通过部转移系统发送办结反馈指令:2个工作日内办结。

  承诺期限:

  1、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申请并审核通过的,从受理申请到通过部转移系统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2个工作日内办结。

  2、转入地经办机构通过部转移系统接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准确无误的,同时符合转入的,从接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到向部转移系统发送确认指令:4个工作日内办结。

  3、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转出地经办机构汇出的转移基金且准确无误的,从收到转移基金到通过部转移系统发送办结反馈指令:2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

  1、线上办理: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官网(http://si.12333.gov.cn)、掌上12333APP、支付宝等途径提交申请,无须至现场。

  2、线下(柜面)办理:广瑞路2号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0510-81880505

  监督电话:82411062、82411505

  办理时间:

  1、受理时间:正常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收费标准:免费

  一、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无锡市区: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并同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2、户籍在无锡市区,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并同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我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4、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地为无锡市区人员。

  二、办理材料

  无

  三、办理流程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制度内跨省转入——线上办理:

  

  2、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制度内跨省转入——线下办理:

  

  注:目前只受理制度内跨省的养老转入的业务,制度内省内的养老转入业务从2020年7月1日起,在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信息平台投入运行前,参保人员在省内跨统筹区流动就业参加缴费的,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可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封存,个人帐户按规定计息,待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向待遇领取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本文标签: 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  机构  工作日内  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