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人员恢复户口申报登记

更新时间:2022-03-30 18:08:56作者:佚名

无锡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人员恢复户口申报登记

  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人员恢复户口申报登记

  ▶服务流程

  ▶服务对象

  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人员

  ▶办理地点

  户籍地派出所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夏令时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申报材料

  a、落户联系单

  b、居民身份证

  c、户口注销证明

  d、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受理条件

  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人员,凭县级以上安置部门或者兵役机关开具的介绍信、居民身份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提交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和入伍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户口注销证明,向安置地公安机关申报恢复户口。

  被部队开除军籍或者除名的人员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以在户口登记在集体户的配偶处申报恢复户口(学生集体户除外)。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县级公安机关、户政办理中心调查核实后办理的户口登记事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本文标签: 户口  军籍  居民身份证  集体户  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