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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0 19:32:10作者:未知
市发展改革委 市教育局 市市场监管局 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 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经发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1〕1325号)要求,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行为,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属于非营利性机构,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本次制定的政府指导价适用于经无锡市教育局(含各市〔县〕、区教育部门,行政审批部门)审批获得办学许可的线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培训机构在我市制定的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收费水平基本稳定。
严格规范收费范围
学科分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规定执行,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以及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一)课时时长。线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标准课时时长为45分钟。实际课时时长与标准课时时长不一致的,按比例进行折算。
(二)班型设置。班型分为大班型(35人以上)、中班型(10-35人)、小班型(10人以下)。
(三)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线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为:
大班型25元/生·课时;中班型40元/生·课时;小班型60元/生·课时。最高可上浮5%,下浮不限。
普通高中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参照执行。线上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有关事项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1〕1325号)执行。
加强收费行为监管
(一)强化收费公示。培训机构要通过网站、培训场所、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学科类校外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收费和退费办法等信息提前向社会公开。
(二)规范收费行为。各地要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苏教继函〔2021〕10号)规定,收费必须使用我市资金监管服务信托管理信息系统,收费时段与教学进度安排要协调一致,一次性收费(含充值、次卡等形式收费)不超过3个月或单科不超过60课时,并按规定开具发票。
培训机构要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并于每年6月底前,将招生简章、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资料连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润以及关联交易、政策执行等情况,分别报送属地教育、发展改革、市场监管部门。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地要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执行收费公示制度等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监督。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试行,并根据国家、省政策要求,适时调整完善。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的管理,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无锡市教育局
无锡市市场监管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