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永福县残疾人补贴政策

更新时间:2022-03-30 20:54:51作者:佚名

桂林市永福县残疾人补贴政策

  永福县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告知书

  各位残疾人朋友:

  您好!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现将永福县办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有关情况告知您

  一、补贴发放相关文件依据

  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发放依据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20号)

  二、申报条件及相关说明

   1、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永福县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

   2、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永福县户籍、持有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以及持残疾人证的三级、四级精神障碍患者。

  3、没有领取其他福利性护理补贴。

  4、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残疾人两项补贴。

  三、两项补贴现行标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80元/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80元/月,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

  四、申报程序

  已享受两项补贴对象不需重复申请,初次申请由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提供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农商银行帐号(复印件)各一式两份。

  永福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9月18日

本文标签: 残疾人  永福县  人证  两项  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