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居民医保可享受待遇一览

更新时间:2022-03-30 21:03:42作者:未知

桂林居民医保可享受待遇一览

  一、参保桂林居民医保可享受的待遇

  1、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疗待遇

  2、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急诊留观医疗待遇

  3、住院医疗待遇(异地住院就医待遇)意外伤害医疗待遇

  二、桂林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时间

  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初次参保的人员,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徼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初次参保缴费

  初次参保的人员,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断缴费

  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的人员,从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重要提示:

  参保城乡居民在中断缴费期间,在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的人员,从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城乡居民在中断缴费期间,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下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下年度的1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