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派出所无犯罪证明怎么开

更新时间:2022-03-30 23:03:18作者:佚名

广州派出所无犯罪证明怎么开

  所需材料及受理单位:

  (1)广东省户籍公民

  凭居民身份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出生以来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原广东省户籍人员

  凭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户籍最后迁出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办户籍在广东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3)暂住人员

  凭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在广东居住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居住时间以办理居住证时间为准,在广东跨地市的居住时间可合并计算。

  (4)在校国内学生

  凭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申请事由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申请办理在广东就读期间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办理条件:

  广东省户籍或暂住人员、在校学生,具有合法事由的,可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申请事由:

  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个人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1、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的;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3、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

  4、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公安机关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领证:

  线下办理如无特殊情况,当天即可领取“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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