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积分落户租房和购房积分怎么算?

更新时间:2022-03-30 23:03:52作者:未知

天津积分落户租房和购房积分怎么算?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对天津积分落户租房和购房积分规定如下:

   1、在天津市租房居住

  每年积6分

   2、在天津市购房居住

  ①住房在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的,每年积10分

  ②住房在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的,每年积11分

  ③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宁河区、静海区、蓟州区的,每年积12分

  ④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年积15分

  3、申请人依法在津办理居住证,每年签注次,每次积6分

   小贴士:

  1、申请人持住房租赁合同和租赁备案证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计算租房居住积分。

  2、在天津市有本人产权住房或者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产权住房的,自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买卖协议,并已缴纳契税取得契税充税证明,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积分。

  3、集体土地上的住房以及在查封、异议登记,限制转让(附有违法建筑等)期间等限制产权的住房不能积分;

  4、多套住房不累计加分;

  5、同一时段内,租房和购房居住不重复积分。

   相关部门咨询电话:

  1、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区:24538088;滨海新区:66897924

  2、市公安局

  市区:24538075;滨海新区:66897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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