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0 23:06:32作者:佚名
1、窗口受理:
(1)申请提交材料。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向落户地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或户政办证中心窗口申请;
(2)受理核发证件。户籍窗口民警审查,材料准确齐全现场开具《准予迁入证明》或《批准入户通知单》(含非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手持《户口迁移证》的);对提交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出具《户口材料补正告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重复户口或重身份证号未处理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发现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依法处罚。
(3)办理入户归档。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和《户口迁移证》或《批准入户通知书》,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或户政办证中心办理落户手续,打印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4)档案资料管理。申办落户所需材料由受理窗口收取装订成卷,分局统一存档备查。
2、网上受理:
第一步:登录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在首页点击【办事】,选择【武汉】大学毕业生落户,阅读办理须知,点击页面右上方的【申报】进行在线申报。
第二步:阅读办理须知,点击页面右上方的【申报】,即可开始申报。
第三步:按照提示完善申报信息、上传附件、选择办理方式,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确认”即可;
第四步:最后确认事项后,等待短信确认即可。
办理期限:
材料准确齐全的,窗口受理的现场办理;网上受理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