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生育保险报销

更新时间:2022-03-30 23:08:49作者:佚名

成都市生育保险报销

  报销条件:

  ⒈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⒉计划生育手术之月前12个月已按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⒊单位职工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个体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

  办理流程:

  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的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在4个工作日内生成拨付单据→单位经办人或个人5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领取拨付单据后5个工作日后拨付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申请材料: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行政公章。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个人结算性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的,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⑴异地生育不需要在生育前备案;

  ⑵个人结算性存折/卡为本人在本市工、农、建任何一家银行的;

  ⑶区(市)县经办机构的经办流程和申请材料可能有部分差别,具体情况请向区(市)县经办机构咨询。

本文标签: 计划生育  单位  单据  成都市  经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