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30 23:08:52作者:佚名

天津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条件

  天津子女投靠父母户口迁移条件

  一、办理条件

  1、夫妻一方为天津市户籍公民;

  2、在本市具有本人或者配偶、子女、父母名下合法稳定住所;

  3、所生子女已在外省市落户且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下满足以上条件的家庭,可以提交以下材料向父(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迁入。

  二、办理材料

  1、到场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结婚证》;

  5、《出生医学证明》;

  6、房屋产权证明;

  7、房主、户主同意落户声明;

  8、能够证实房主与落户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能够系统查询的免予提交)。

本文标签: 户口簿  子女  房主  申请人  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