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常见问题解答

更新时间:2022-03-30 23:10:15作者:佚名

成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常见问题解答

  企业稳岗返还的标准有哪些?

  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确定。深度贫困地区的参保企业,可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确定。去产能企业可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70%发放。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2019至2020年度,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具体标准由各市(州)确定;

  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的标准有哪些?

  困难企业稳岗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具体由各市(州)结合当地失业保险基金结余等情况确定。

  失业保险统筹地区实施稳岗返还应具备哪些条件?

  应具备以下3个条件:

  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应具备12个月以上支付能力;

  实施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的统筹地区上年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应具备24个月以上支付能力;

  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

  稳岗返还资金使用范围有哪些?

  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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