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更新时间:2022-03-30 23:11:34作者:未知

西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西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材料

序 号材料名称份数材料形式备注
1申请人户口簿3复印件(核对原件)
2申请人二代身份证3复印件(核对原件)(正反面)

  一、受理条件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跨省、地市、县转移的,可以转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参保地领取待遇。

  二、办理流程

  三、办理地点

  参保地村(居)委会。

本文标签: 参保  城乡居民  申请人  原件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