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失业保险技能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更新时间:2022-03-30 23:11:37作者:佚名

成都市失业保险技能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满足什么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可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为进一步发挥政策效应,按照有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及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及以上。将技能提升补贴调整为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发放人群由原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扩大到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职工。在此期间,凡是符合条件的参保职工,可以自取得证书12个月内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补贴,经办机构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联网查询系统或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www.sc.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联网查询与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进行审核,通过后,直接将补贴发放到申请人社会保障卡。

  

  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的标准,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2000元。部分市(州)研究制定出台了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的,补贴标准可向地区紧缺急需职业(工种)予以倾斜,初级(五级)一般不超过1100元;中级(四级)一般不超过1800元;高级(三级)一般不超过2500元。

  职工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证书等级分为高级、中级、初级的,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证书未标注高级、中级、初级或未分等级的,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明确的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对应执行补贴标准,即:取得职业资格可聘高级、中级、初级(助理、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补贴标准分别为2000元、1500元、1000元;未明确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补贴标准按1000元执行。

  

  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是否限定所学工种必须是本职工作相关的内容?一年是否只能申请一次?

  

  政策的初衷在于激励职工提升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增强就业稳定性,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降低失业风险。参保职工跨行业、跨工种考证,反映出其提升技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较强,即使不与本职工作相关,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本人技能水平和生活质量,这与制定政策的初衷是一致的。因此,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不限定所学工种必须是本职工作相关内容,也没有受益次数的限制,只要符合申领条件即可享受。

  

  失业保险对深度贫困地区的参保单位和职工有什么支持政策吗?

  

  为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我们加大了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和省定贫困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

  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失业保险领金标准调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提高失业保障水平,降低因失业致贫、返贫的风险,促进参保防贫。

  将稳岗返还标准由参保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提高到60%,吸引更多企业到深度贫困地区落户,激发稳定就业岗位积极性。

  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累计参保缴费满3年放宽到满1年,激励深度贫困地区参保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增强脱贫内生动力,实现就业和收入稳定。

  此外,我们还拓展了政策适用范围,对吸纳一定数量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事业单位,允许其享受稳岗返还和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进一步激发深度贫困地区所有用人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的积极性。相关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助力完成国家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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