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天数

更新时间:2022-03-21 14:33:03作者:未知

青岛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天数

  青岛市生育津贴是在产假休假期间进行的一种产假待遇发放,青岛市产假发放生育津贴的相关时间及规定请看下文:

  青岛市在用人单位参保女职工生育产假相关规定

  ★流(引)产假★

  1、妊娠未满4个月流产

  产假天数:15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政策解释部门:市医保部门

  2、妊娠4个月以上37周以下流产、引产(含死胎剖宫取胎)

  产假天数:42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政策解释部门:市医保部门

  3、妊娠37周及以上死胎引产

  产假天数:98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政策解释部门:市医保部门

  ★生育产假★

  1、顺产

  产假天数:98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政策解释部门:市医保部门

  2、难产(含剖宫产)

  产假天数:113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3、多胞胎生育

  产假天数:每多生育1个婴儿,在上述天数上增加15天

  产假期间享受待遇: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由职工医保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政策解释部门:市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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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当年度1月份正常缴纳医疗保险平均缴费基数÷30)×生育津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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