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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0 23:14:37作者:佚名
肥东县公安局关于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备案登记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根据合肥市《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通告》要求,肥东县公安局将于2月28日起在全县范围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登记备案工作。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备案登记情况
(一)备案登记时间:根据市政府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工作统一部署,我县自2022年2月28日至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电动三、四轮车集中备案登记工作,逾期不再进行备案登记。
(二)备案登记费用:免费。
(三)备案登记的对象:截至2022年2月28日前购买的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者载货的三、四轮车辆。从事快递(含邮政部门)的电动三、四轮车和以燃油驱动为动力的三、四轮车不在此次备案登记范围之内。
(四)备案登记点:我县共设置28处备案登记点。上述车辆车主或管理人可选择就近备案登记点办理备案登记并领取、安装备案登记标志。
二、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备案登记流程
(一)车主携带本人身份证明、车辆合格证、发票及在用的电动三四轮车辆前往备案登记点申请备案。
(二)登记点工作人员核对车主身份信息和车辆后,进入小程序“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低速电动车”模块。
(三)登记点工作人员负责录入以下信息:
1.车辆信息:车辆品牌、车架号、电机号等;
2.车主信息:车主姓名、身份证明号码、家庭住址等;
3.图片信息:现场拍摄车辆合格证、发票、左后侧45度照片、车架号、车主身份证明等。
(四)系统生成“合肥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备案登记证”,工作人员发放备案登记标志、在车辆左侧指定位置打刻字符“YBA”(已备案)。
肥东县公安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