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羲才驿站管理实施办法

更新时间:2022-03-30 23:17:02作者:佚名

新乐羲才驿站管理实施办法

  一、适用对象和政策待遇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毕业前一年和毕业后一年均可,户籍或工作地在本市的除外)来新求职、面试,或绿卡持卡人直系亲属(户籍在本市的除外)来新探亲,每次可到定点宾馆免费住宿(石家庄市域内3天、市域外7天;标间,不包含餐饮,每年最多一次)。住宿定点安排在美院城堡酒店、百合酒店。市委人才办与定点酒店签约后,授牌为新乐市“羲才驿站”。

  二、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申请对象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向市委人才办申请,将《住宿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学位证、来新应聘书等)复印件一并发送至市委人才办邮箱:xlxcyz@163.com,电话:0311—88593738。

  2.受理审核。市委人才办审核通过后,在《住宿申请表》盖章留存,并告知宾馆和申请人。如未通过,则需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办理入住。申请人持个人身份证,于预定入住当日18时前到宾馆办理入住手续。入住时,按宾馆规定缴纳一定押金。超过指定时间且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取消当次申请资格。

  4.结算退房。入住人员退房时,到宾馆前台办理退房手续。入住人员自行消费或导致宾馆财物损毁的,由入住人员自行结算。入住人员在宾馆入住时间超过规定范围的,超出部分的消费的由入住人员自行结算。

  三、职责分工

  市委人才办统筹协调“羲才驿站”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完善驿站运作模式和管理机制,健全准入条件和服务管理方式,加强驿站运行管理和资金使用监督。

  四、有关事项

  1.申请人指定的宾馆如遇重大接待活动无法预留住房的,由市委人才办调剂至其它宾馆进行预订,并向申请人说明。申请人不接受调剂的,则不再享受此次住房优惠。

  2.申请人、酒店如有欺骗造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则一律取消申请人享受“羲才驿站”优惠政策的权利,解除定点合作关系,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3.“羲才驿站”相关经费从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支,原则上每季度支付一次。

  4.此《办法》及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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