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慢性病资格认定办理流程

更新时间:2022-03-30 23:18:02作者:佚名

西安慢性病资格认定办理流程

  西安门诊慢性病资格认定流程

  2021年1月1日前已通过慢性病资格认定的,直接享受待遇,无需重新申请。

  一、定点医疗机构认定资格

  (一)去哪申请认定

  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初次资格认定,由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办理

  (二)哪些情况能申请认定

  患有病种范围内慢性病的参保人员,以下情况可在二级及以上医院申请认定慢性病资格:

  1.2021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以出院时间为准),直接在该院申请慢性病资格;

  2.2021年1月1日之后,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特殊病种治疗的,可直接使用门诊特殊病种审批表或备案表及医院诊断证明书复印件在该院申请慢性病资格。

  二、医保经办机构认定资格

  (一)包括情况

  1.2021年1月1日之前在我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未申请慢性病资格的;

  2.使用异地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资料申请慢性病资格的;

  3.使用门诊病历申请慢性病资格的: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阿尔兹海默症五个病种,患者如果无住院资料可提供近三年三次以上门诊(抢救)病历复印件、门诊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原件)及需要持续用药治疗的证明材料进行申请。

  4.复审病种需在慢性病待遇享受期满前三个月内进行申请,认定通过后待遇享受期为2年。政策过渡阶段,已经统一将复审病种待遇享受期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提示:复审时间与旧政策规定不一样,大家一定要注意!

  (二)复审病种

  包括: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癫痫、紫癜性肾炎、硬皮病、视神经萎缩、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巨趾症、慢性活动性肝炎、多耐药肺结核、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

  (三)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持申请资料(见附件3)并填写《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表》经参保单位(城镇职工)或社区(城乡居民),提交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资格认定。

本文标签: 慢性病  门诊  医疗机构  资格  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