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保关系转移办理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30 23:19:06作者:未知

湖北医保关系转移办理条件

  湖北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条件

  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并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申请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备注:

  1、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在转出地已中止参保,并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基本医疗保险的,可申请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2、参保人员转移接续申请成功受理后,转出地经办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核对无误后,将带有电子签章的《信息表》同步上传到医保信息平台,经医保信息平台传送至转入地经办机构;若个人账户有余额的,办理个人账户余额划转手续。

  3、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信息表》后,核对相关信息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信息表》同步至本地医保信息平台,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 转入地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划转的个人账户余额后,与业务档案匹配并核对个人账户转移金额,核对无误后可将个人账户金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

本文标签: 参保  医保  个人账户  信息  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