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0 23:19:46作者:未知
西安蓝田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报销指南
一、门诊慢性病分类及报销比例
(1)门诊慢性病分为四类:门诊慢性病I类(8种):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III期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白血病、血友病、小儿脑瘫、再生障碍性贫血、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门诊慢性病II类(15种):肝硬化失代偿期、帕金森综合征、苯丙酮尿症、肾病综合征、强直性脊柱炎、精神疾病、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活动性肝炎、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肝豆状核变性、慢性支气管炎、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血管运动功能障碍、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慢性III类(15种):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巨趾症、癫痫、紫癜性肾炎、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糖尿病伴并发症、高血压病2级及以上、扩张性心肌病、风湿性心脏病、视神经萎缩、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X连锁低磷佝偻病、多耐药肺结核。门诊慢性病IV类(3种):大骨节病、中重度氟骨症、慢型克山病。
(2)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性病Ⅰ类、Ⅱ类、Ⅲ类封顶线分别为20000元、8000元、5000元。Ⅳ类大骨节病470元,中重度氟骨症630元,慢型克山病1500元。贫困人员最高支付限额提高20%。Ⅰ类、Ⅱ类、Ⅲ类门诊慢性病起付线350元,报销比例为65%,其中多耐药肺结核报销比例为70%。Ⅳ类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患有两种及两种以上同类门诊慢性病,报销时只能享受一种疾病的封顶线;患有Ⅰ类、Ⅱ类、Ⅲ类门诊慢性病中两种及两种以上不同类门诊慢性病,封顶线就高不就低,只能享受一种疾病封顶线。
二、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流程
(1)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所需资料: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含二级)以上近两年内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原件、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及身份证复印件;对于四种门诊慢性病病种(少年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甲状腺功能亢进)如患者无法提供住院病历可提供近三年三次以上门诊(抢救)病历复印件、及门诊相关检查报告单、化验单原件(个人留存复印件),身份证及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进行申请。
(2)门诊慢性病定点鉴定机构:蓝田县人民医院、蓝田县中医医院、西安益康精神病医院。在蓝田县人民医院、蓝田县中医医院、西安益康精神病医院就诊的由就诊医院直接鉴定。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片区划分进行鉴定,蓝田县人民医院负责片区:泄湖镇、华胥镇、三里镇、安村镇、前卫镇、孟村镇、三官庙镇、厚镇、灞源镇、普化镇。蓝田县中医医院负责片区:蓝关街办、焦岱镇、汤峪镇、小寨镇、玉山镇、九间房镇、蓝桥镇、辋川镇、葛牌镇。西安益康精神病医院负责所有镇(街)的精神病病种鉴定。
三、门诊慢性病报销流程
参保慢性病患者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未成年人提供),就近选择门诊慢性病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医院及以下)就诊享受直通车报销。按照西安市医保局〔2019〕76号文件规定,因特殊原因未在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可按规定将门诊发票、门诊病历或门诊复式处方、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门诊费用清单、身份证、银行卡等资料在当年每季度末或年底一次性交由户口所在地定点医疗机构审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