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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0 23:21:59作者:未知
长沙市开福区引进培养产业人才若干办法(试 行)
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开福区“践行三高四新、奋力迈向北强”,深耕“四大产业”、加速打造“一高地三中心”,在更高起点上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深入贯彻“人才兴区”理念,始终坚持人才优先发展,聚力打造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全面激发社会创造活力。根据《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长发〔2017〕10号)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深入推进“人才兴区”“五五”工程
1.未来五年,围绕金融商贸、视频文创、智能制造、现代物流等主导产业和符合开福区产业发展方向的软件信息、消费电子、跨境电商、医药健康等新兴产业,重点引进培育50名产业领军人才。每年综合认定对开福区产业发展、经济发展有较大贡献的产业领军人才10名,并给予30万元奖励。
2.未来五年,围绕视频文创、智能制造、现代物流、金融、商贸、建安和房地产、软件信息等七条产业链,引进培育500名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对上述创新型高层次人才,经认定后给予10万元奖励。
3.未来五年,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引进培育5000名实用型骨干人才,其中对新引进的非长沙市户籍的中、初级骨干人才,分别给予8000元/人和4000元/人的一次性求职补助;对新引进的,且对企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的优秀骨干人才,给予人才个人1—2万元奖励;对新引进的中、初级骨干人才,在长沙市内六区及长沙县无房且未享受过保障性住房政策、购(租)房补贴等住房优惠政策的,分别给予1.5万元/人/年和1万元/人/年的租房补贴,发放期限为两年。
4.未来五年,吸引储备50000名技能型青年人才在开福就业创业。对毕业两年内,落户长沙并在开福工作的博士、硕士、本科等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分别发放每年1.5万元、1万元、0.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博士、硕士毕业生在开福工作并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二、切实加强人才创新创业支持
5.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骨干人才自被认定之日起,连续三年按其所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含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中的区级留成部分标准给予奖励。对因股权激励、技术成果投资入股所得股权收益,并且股权收益达100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按区级留成部分50%标准给予奖励。
6.支持各类人才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技术交流和研修深造,支持企业、行业自主或联合开展人才业务培训,提升人才专业水平,对达到一定培训规模、层次的企业分别给予5-10万元的培训补助。每年分批选送高层次人才和骨干人才赴国内高校进行专题研修,纳入全区干部和人才教育计划,提高人才素质,拓宽人才视野。
7.支持人才个人、人才团队参加国内外相关专业大赛或相关专业评比,个人或团队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个人或团队5万元、3万元和2万元奖励。每年遴选10—20个优秀青年创业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无偿资助。每年由企业推荐,分类别、分层次评选一批优秀人才,在全区进行宣传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大力选树优秀人才典型,推荐符合条件的杰出人才进入“两代表一委员”队伍。
三、创新育才引才方式方法
8.通过市区联动,每年参加“芙蓉英才”交流大会暨长沙人才交流周活动。定期面向全国举办人才交流与项目合作、创新创业大赛等引才引智活动。每年组织园区、用人单位到国内人才集中城市和重点高校开展专项引才活动。
9.建立人才申报平台、开福人才库、编制产业人才地图,动态管理和服务全区人才,使之成为业务管理、政策宣讲、资源对接、服务人才的新型应用载体。
10.定期举办分享会、读书会、人才沙龙等丰富多样、寓教于乐的团建活动,增强人才的归属感和凝聚力。鼓励设立园区人才学院,发挥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传帮带作用,促进中初级人才素质提升。
四、全面升级人才服务保障
11.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开展人才引进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人才引进的方针政策,审定年度人才工作计划,审议人才引进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
12.设立“开福区引进人才专项资金”,用于人才的引进、培养、奖励和补助。根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适时调整额度,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13.对市级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其子女就学按照长沙市人才新政相关规定执行,对区级认定的领军人才、高层次人才和骨干人才,其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时,根据实际情况,在区属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相对就近统筹安排。
14.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迁及安置工作,根据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由有关职能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其中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按身份和编制对等原则尽量予以安排。
15.每年为领军人才本人及配偶免费提供一次健康保健检查;每年组织部分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参加免费疗养;为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或配偶)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为领军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在区属基层医疗机构开通人才绿色就诊通道。
16.加大园区人才公寓建设、运营、管理力度,科学合理有序安排人才入住、退出。
17.本办法中各类奖补资金兑现实行属地原则,原则上马栏山视频文创园和金霞经济开发区内企业和人才的奖补资金在园区列支。园区要抓好政策衔接,结合实际制定既全方位承接又差异化激励的配套措施,构建全区统筹联动、富有成效的人才工作格局。
18.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区内现行人才政策如有与本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中所指奖励补贴均含省、市级部分,人才在享受本文件各项待遇期间,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不再享受所有待遇。本文件所涉及的人才评价认定、服务管理等配套实施细则,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区委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