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工资总额超过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2-03-30 23:24:05作者:佚名

南京职工工资总额超过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怎么办

  如职工工资总额超过缴费基数最高上限,请按照实际工资如实申报。

  拓展阅读:缴费基数申报依据

  1、用人单位以职工2021年月平均工资收入为依据申报缴费基数,填报金额为全年工资收入总额。

  例如某职工2021年6月入职,其2021年6-12月应发工资合计为49000元,则该职工2022年度应申报的年缴费基数为84000元(即49000÷7×12=84000)。

  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职工,在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范围内,以伤残津贴为依据申报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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