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南京社保基数申报工资总额填报要求

更新时间:2022-03-30 23:27:40作者:佚名

2022南京社保基数申报工资总额填报要求

  南京《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中的“缴费工资总额”填报要求

  “缴费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本次申报的2021年度工资总额,也就是《缴费基数核定表》中个人年度工资总额的汇总数。单位按险种、申报人数分别填报。

  温馨提示:

  1、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共享社保三险缴费基数,与社保三险申报数据一致,用人单位无需重复申报。

  2、在南京市仅参加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的单位可至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缴费基数。

  咨询电话:12333(社保)、86590799(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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