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0 23:31:11作者:未知
武汉市上线省集中企保系统后,参保单位社保费用申报及缴纳方式及时间
1、用人单位每月需自主申报缴纳社保费用,即:每月需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自主申报本单位应缴纳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并在申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缴费手续。
2、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业务实行“全月办理”,即:经办服务大厅渠道实行全月所有工作日办理,网上办理渠道实行全月全日办理。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请注意:
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不再统一生成全市参保单位每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每月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自主申报当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
2、逾期未申报的,后续由参保单位按规定办理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手续。
3、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费需按日加征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加征的滞纳金不超过本职工社会保险费补缴总额)
新系统上线前,对已在老系统中核定的单位社保欠费,上线后这样办:
欠费单位应于2022年4月1日前,在新系统开具《应缴认定单》,并在开具《应缴认定单》后的10个工作日内足额缴费,将不加征滞纳金。(请注意:新系统上线前,尚未申报核定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先在新系统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手续,再开具《认定单》缴费)
缴费提示:
请广大参保单位务必引起重视,每月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申报缴费,逾期缴费不仅影响职工社保待遇享受,还将按规定收取滞纳金,千万别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