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力资源机构引进人才、项目、企业奖励办法(试行)

更新时间:2022-03-30 23:32:15作者:佚名

长沙市人力资源机构引进人才、项目、企业奖励办法(试行)

  湖南自贸试验区出台了24条人才政策配套实施办法,包括落户、免费住房、住房租金补贴等多个方面。一小时《长沙市人力资源机构引进人才、项目、企业奖励办法(试行)》的主要内容。

  由市人社局印发并组织实施,适用于从2021年3月29日(含)开始,为长沙市引进人才、项目、企业的人力资源机构。主要包括引进人才奖励和引进项目、企业奖励两类。

  (1)引进人才奖励。成功引进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和市级紧缺急需人才的人力资源机构,按人才类别每引进一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引才奖励,同一人力资源机构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

  (2)引进项目、企业奖励。对引进企业、项目的人力资源机构,从引进的第二个年度开始,连续三年按照企业核算年度市级和区县(市)税收留成部分较上年度增量部分的50%给予奖励。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份集中统一开展申报,每年7月集中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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