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直公积金职工冲还贷签约指南(终止)

更新时间:2022-03-30 23:33:29作者:未知

陕西省直公积金职工冲还贷签约指南(终止)

  陕西省直公积金职工冲还贷签约指南(终止)

  一、办理范围

  缴存职工

  二、办理条件

  在省中心发放贷款,借款人及配偶一方或双方在省中心缴存公积金的,可申请办理冲还贷签约业务。已签约冲还贷业务的借款人及配偶,可申请对冲还贷业务终止。

  三、办理材料

  1、冲还贷签约:

  (1)签约借款人账户: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签约借款人配偶账户:配偶身份证原件、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3)《冲还贷委托协议》(一式两份)。

  2、冲还贷终止:

  (1)终止借款人账户冲还贷签约: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终止借款人配偶账户签约:配偶身份证原件、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3)《冲还贷终止协议》(一式两份)。

  四、办理流程

  个人提供资料→中心或受托银行受理→中心办理签约或解约→出具回执

  五、办理地点

  1、冲还贷签约:

  (1)已发放贷款:省中心四楼综合业务大厅;

  (2)尚未发放贷款(受理审批期):受托银行营业网点。

  2、冲还贷终止:省中心四楼综合服务大厅。

  六、办理时限

  1、省中心办理:即时办结。

  2、受托银行办理:贷款发放日第二日办结。

  七、联系方式(区号029)

  87313669、87314946、87349015、87347225

  八、注意事项

  1、办理冲还贷业务签约或终止时,需借款人或配偶本人(签约账户缴存人)到场确认签字。本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1份。

  2、冲还贷业务签约时,必须先签约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再签约配偶公积金账户。

  3、借款人配偶在省中心业务系统未登记或登记不符的,不予办理冲还贷签约业务。

  4、公积金账户为封存状态或账户余额不足三个月缴存额的,均不予办理冲还贷签约业务。

  5、已办理冲还贷业务的借款人或配偶,不可再办理公积金部分提取业务。

  6、申请终止冲还贷业务的,当年(自然年度)不能再次申请办理冲还贷签约业务。

  7、缴存职工应当随时关注签约公积金账户可扣划余额与还款账户余额变化情况。当公积金账户余额等于三个月缴存额时,中心业务系统将自动停止冲抵。借款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账户可扣划金额均不足时,应及时补充还款账户余额,保证还款日能正常扣划,防止发生逾期。

  8、“冲还贷”业务仅限每月正常还款冲抵,借款人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的,不能从住房公积金账户冲抵。

  九、附件

  冲还贷委托协议.doc

  冲还贷终止协议.doc

本文标签: 还贷  借款人  账户  配偶  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