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办理民事协议类公证需要材料一览

更新时间:2022-03-30 23:40:19作者:佚名

东莞办理民事协议类公证需要材料一览

  遗赠抚养协议公证

  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申请人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遗赠抚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抚养人为明确相互遗赠和抚养的权利义务关系所订立的协议。需要他人抚养,并愿将自己的合法财产全部或部份遗赠的人为遗赠人。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应遵循老有所养,抚养人享受遗赠的权利,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1、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明;

  (2)遗赠人住所地居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其所在单位出具遗赠夫需扶养人抚养证明;

  (3)抚养人是集体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财产所有权证明和遗赠财产清单;

  (5)抚养人已婚的,应提交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抚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6)遗赠抚养协议书文本;

  (7)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它材料

  2、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扶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2)申请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

  (3)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

  (4)扶养人已婚,或有成年子女与之共同生活的,要征求其配偶及成年子女的意见,并与其配偶共同为一方,与遗赠人签订协议;

  (5)协议如设立了担保条款,担保人的意思表示须真实,同时还应提供担保人的财产情况。

  财产协议公证

  财产协议公证需提供的材料:

  1、国内公民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港澳台人员提供身份证、回乡证,国外人员提供护照;

  2、拟办理公证的财产协议书;

  3、有关财产凭证;

  4、涉及夫妻共有财产的,夫妻双方须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并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5、申请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若有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代理人申办的,代理人必须提供有效的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办理监护协议公证

  1、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监护人、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监护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关系的证明;监护人无工作单位的,可由其住所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上述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的证明(如健康、财产等情况);

  (4)有关单位同意的证明;

  (5)监护协议草稿;

  (6)其他有关的材料。

  2、办理监护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监护协议公证可向当事人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公证处申请。

  (2)当事人申办监护协议公证,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3)监护人要具有监护资格和监护能力。

  (4)当事人之间达成的监护协议内容应当真实、合法。

  3、监护协议应具备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受托监护人、委托监护人、被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被监护人需要监护的原因;

  (3)受监护人的能力;

  (4)受监护人的意思表示,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接受监护的意思表示;

  (5)受托监护人的职责;

  (6)监护人关系的解除与撤销

  出国留学协议公证

  出国留学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有关单位与公派出国留学人员之间就公派出国留学事宜,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达成的协议真实、合法的活动。

  1、办理出国留学协议公证,当事人需要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派出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派出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介绍信(包括证明留学人员与担保方的关系);

  (3)委托代理人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件;

  (4)公派留学人员及经济担保人的身份证件;

  (5)协议书草本;

  (6)其他有关的证明材料。

  2、办理出国留学协议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申办出国留学协议公证,双方当事人应向选派单位所在地公证处申请;

  (2)派遣单位应具有法人资格,代理人应有代理权及明确的代理权限;

  (3)担保人有正式工作和稳定收入,有充分承担担保的经济基础;

  (4)协议内容和形式真实、合法,符合国家关于出国留学人员政策的规定;

  (5)协议条款须完备,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派遣单位、公派出国人员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2、留学的时间、地点、学习内容、目标;

  3、各项费用的负担;

  4、协议各方的权利义务;

  5、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和责任;

  6、协议修改、变更的规定;

  7、违约责任;

  8、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咨询电话:0769-23661738、22480799、2246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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