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条件

更新时间:2022-03-21 15:36:05作者:佚名

青岛养老保险变更办理条件

  ㈠已缴费单位给职工变更缴费基数

  修改本年度缴费基数的参保单位

  ㈡参保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办理

  参保职工修改户籍地或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

  ㈢灵活就业人员变更缴费档次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每年月1日至1月20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期内变更当年缴费档次。

  注: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期过后,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以调低缴费基数,但不得调高缴费基数。

  ㈣单位变更名称或参保区划后社保信息变更办理

  单位名称变更后,社保系统将自动共享市场监管部门的信息系统,无需单位进行办理;单位整体跨区转移,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qingdao.gov.cn),点击网上办事大厅中的“社保业务”,通过“单位参保地区划变更申报”模块申请办理,也可以携带营业执照到转入地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㈤单位变更代扣银行

  单 位 可 登 录 青 岛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网(http://hrss.qingdao.gov.cn),点击网上办事大厅中的“社保业务”,通过右上角的“相关下载”下载打印《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协议书》 ,按要求填报完整后持《协议书》到单位银行办理社会保险代扣,再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社保业务”中“联系方式与代扣银行维护”模块,变更“开户银行” 、 “缴费银行账号”等信息,也可持《协议书》到就近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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