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30 23:44:46作者:未知
地点 | 上班时间 | 电话 | |
练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练塘镇朱枫公路3619号 | 周二下午13:00至15:00(节假日休息) | 59256110 |
青浦区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白鹤外青松公路2961号门诊三楼 | 周一、周三上午(节假日除外) | 59740132 |
徐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徐泾镇徐民路1088号 | 每周一、四上午8:00-10:00(节假日除外) | 39760058 |
练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办理材料:
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对象:年龄16周岁以上,在本市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三类人员。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日期:周二下午13:00至15:00(节假日休息)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要求:
1、从业人员接受健康检查公共服务时,应当向练塘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点医疗机构)提交注册在本市的化妆品、公共场所、饮用水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或经营者公章。
2、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或拟录用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就业协议书等)。
3、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体检者如无法提供材料仍坚持要求体检的,中心将告知体检者可享有相关公共服务内容,在取得体检者签字同意后开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同时按照相对应的医疗服务项目收取相关费用。
青浦区白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办理材料:
1、注册在本市的化妆品、公共场所、饮用水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或经营者公章。
2、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或拟录用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就业协议书等)。
3、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如不能提供上述材料仍需健康证检查者,按相对应医疗服务项目收取费用,标准收费105元/人。
健康证办理地址:白鹤外青松公路2961号 门诊三楼
办理时间:周一、周三上午(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59740132-8020
徐泾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办理材料
(一)注册在本市的食品、化妆品、公共场所、饮用水等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便民饮食店临时备案公示卡》或者《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或经营者公章;首次申请尚未取得《便民饮食店临时备案公示卡》或者《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公示卡》的,提供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申请表或者食品摊贩经营信息登记表;
(二)用人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或拟录用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就业协议书等);
(三)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本中心自2018年5月1日起,对不能提交以上证明材料的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者,根据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实行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