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妇幼保健院入园体检预约挂号流程
2023-01-31
更新时间:2022-03-21 15:39:05作者:未知
自2019年起取消集中认证期,全年均可认证
2018年5月,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通知,取消社保待遇领取资格“集中”认证,并不是不认证,而是由“集中”认证改为“静默”认证。自2019年1月起,对少数经大数据认证平台无法确定其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社保经办机构设定了 3 个月的警示期,街道保障中心提前定期通过短信、微信、电话等方式发送提示信息。待遇领取人员应根据社保经办机构要求,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认证:
✪网上认证
1、通过手机端从已开通电子社保卡的服务渠道办理。例如“掌上12333" APP,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商业银行APP,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APP或小程序等,以及各地人社部门、合作银行、政务平台的APP或小程序。尚未申领电子社保卡的参保人,先申领电子社保卡再办理待遇资格认证。
2、通过“青岛人社”手机APP或“青岛人社”微信公众号,进入“人脸认证”模块,点击“给我认证”进行人脸识别自助认证,也可点击“给别人认证”帮助亲友刷脸认证。
✪现场认证
待遇领取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就近的街道、社区进行自助或人工认证;本人不方便到场的,可委托亲属到街道、社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手机视频进行人工认证。
✪上门认证
对于高龄老人或病残人员等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可预约提供上门认证服务。异地居住人员可采用远程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认证或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异地退管平台等方式进行认证。对不按社保经办机构要求进行认证和无法联系的超期待遇领取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待遇,待遇领取人员取得资格后再按规定补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