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更新时间:2022-11-03 12:28:28作者:智慧百科

昌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能享受怎样的报销待遇呢?

  主要包括普通门诊、“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门诊慢特病、住院(含生育)、大病保险待遇。

  普通门诊待遇

  2023年普通门诊年度最高能报销400元。主要是在:

  ●缴费地村卫生室就医单次门诊支付比例为80%,限额30元;

  ●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单次门诊报销比例为60%,限额50元。

  “两病”门诊用药待遇

  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用药年度最高能报销200元、300元。

  ●参保人员经确诊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可同时享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待遇。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0%;

  ●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5%。

  门诊特殊慢性病

  一类慢性病:

  糖尿病(1型、2型)、高血压(2级及以上)、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肺源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肾功能衰竭、克汀病、结核病(活动性肺结核、耐多药结核)、包虫病、布鲁氏杆菌病。

  ●报销政策:门诊就医报销60%,年度限额为2000元。其中认定为活动性肺结核、耐多药结核病在指定医院门诊费用给予全额报销。

  二类慢性病:

  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精神病、白血病、血友病、肾功能衰竭透析(打包付费)。

  ●报销政策:执行住院报销待遇,一年收一次800元的起付线。

  住院待遇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90%;

  ●其他一级医院报销85%;二级医院报销80%;三级医院报销65%。

  ●转往自治州外、自治区内定点医院报销50%;

  ●转疆外定点医院报销45%。

  ●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或不符合急诊条件赴外住院的,报销比例在原保险比例的基础上再降低30%。

  大病保险待遇

  ●普通人累计自付超过1.37万元的部分,0至5万元报销60%,5至10万元报销65%,10万元以上报销70%,不设封顶线;

  ●特困供养对象(孤儿)、低保对象个人自付超过6850元进入大病报销,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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