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上城人才流转公寓申请指南(条件+时间+流程)

更新时间:2022-12-13 22:50:26作者:智慧百科

杭州上城人才流转公寓申请指南(条件+时间+流程)

  服务对象:

  “来上城区求职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或来上城区洽谈项目落地的创业人才。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以及配偶身份证明(证件正、反面拍照或扫描上传);

  (一)求职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毕业时间需为申请时所处学年或毕业一年内,并携有企业面试通知等证明。

  (二)洽谈项目创业人才需有洽谈企业邀请函等证明。

  (三)申请人及配偶在杭州市主城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范围内无房(含政策性住房),且未享受过各类住房补助。

  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登录“江河汇才驿站”公众号(或登录网站http://qt.hrse.com.cn/),选择“区级服务(网站:在线办事)-人才公寓-人才流转公寓”专栏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学生证、面试通知、洽谈企业邀请信等证明文件。常年开放线上申报受理。

  (二)资格认定

  1. 资格审核:由面试单位或洽谈单位所在属地街道对人才基本信息、单位基本情况等进行在线审核;

  2. 资格复审:由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在线复审;3. 确定名单:由区委人才办终审后确定名单,并短信通知运营方。

  (三)签约入住运营方根据线上审核通过名单和房源空余情况,提前一日联系申请人,视情办理入住手续。免费入住时间最长不超过7天。

  其他:

  (一)负面清单申请人在资格有效期内相关情况发生变动,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主动如实向属地街道或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退出政策享受。由区委人才办、区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属地,定期组织走访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请人资格:

  1.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取得人才公寓租金补助的;

  2.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未按要求及时办理退出手续的;

  3.单位及个人存在违反政策规定的其他行为的。用人单位要发挥监督作用,如发现知情不报的,将取消其后续申请资格。

  (二)责任分工

  全区人才公寓管理工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委人才办统筹协调,区住建局负责人才公寓经费预算、补助发放、指导租住管理等工作;区数据资源局协助做好人才公寓数智化管理相关数据支撑;区发改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投促局等部门,做好资质审查工作;区属国有企业负责资源保障,区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各人才公寓运营单位根据本办法自行制定人才公寓管理细则,做好人才公寓入住管理及服务工作。

  本办法由区委人才办、区住建局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受理部门:

  企业人员咨询:

  区科技局:86972243

  区人力社保局:86882619

  中宸城镇建设公司:86657623(宸寓)

  湖滨街道:87152748

  清波街道:86800920

  小营街道:87785577

  望江街道:86560634

  南星街道:86816532

  紫阳街道:86071611

  钱塘智慧城 89800531

  闸弄口街道 86417728

  凯旋街道 86480122

  采荷街道 87097507

  四季青街道 87139516

  笕桥街道 85143869

  彭埠街道 86490029

  丁兰街道 88117027

  党政机关、事业编制人员咨询:

  区委人才办 87018990

  房源信息咨询:

  区城建开发公司86995397(馨家公寓)

  中宸城镇建设公司86657623(宸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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