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居住证续签材料

更新时间:2022-11-17 16:35:40作者:智慧百科

苏州居住证续签材料

  续签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固定居住处所证明材料;

  3、居住地就业或者就学等证明材料。

  4、不满49周岁的已婚女性应当提供《婚育证明》或者《苏州市非户籍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卡》;携带未满16周岁子女的,还应当出示子女户籍证明或者户口簿。

  5、未成年人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的其他人办理申领手续。

  苏州居住证签注规定:

  1、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

  2、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

  3、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的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

  4、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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