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职工社保年度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更新时间:2022-03-30 23:56:37作者:佚名

南京职工社保年度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南京用人单位新招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当年度缴费基数。

  工资性收入总额: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


  南京市五项社会保险采用统一的缴费基数。职工当年度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即上一自然年度工资性收入总额除以实际发放工资月数)。

  根据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水平,江苏省每年度确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对职工工资收入超过缴费基数上限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下限确定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新招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当年度缴费基数。对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的,按照不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0586元,下限为3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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